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一名林姓女子2014年9月嫁到台灣後,住在婆家產生一連串的問題,劉姓丈夫指控她不出門工作也不做家事,甚至跟婆婆發生口角後,用腳踢婆婆,夫妻間還拒絕做愛做的事!近期還直接返回大陸娘家,對婆家不聞不問,人間蒸發!丈夫因而一狀告上法院,訴請離婚。
▲桃園地方法院外觀。(圖/資料照)
桃園劉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於2014年5月在中國福建省福州市登記結婚,當年8月丈夫就申請林女來台,9月開始一同住在桃園市家中。但丈夫說,妻子一到台灣,性情180度大轉變,就像換個老婆一樣,家事不做,不工作賺錢、甚至拒絕行房。丈夫自認,妻子一說沒辦法跟婆婆相處,他就帶著老婆搬出家外。
但當婆婆到租屋處探視媳婦,妻子卻因為小事跟婆婆爭吵,並且用腳踹了婆婆。而劉姓男子工作需要,必須搬到台中工作,妻子卻回到中國娘家,音訊全無。
對此,林姓陸配坦承,的確有用腳踢婆婆,辯稱因為婆婆講話尖酸刻薄,還作勢打她才反擊,而拒絕行房的原因,林女則控訴丈夫,做愛前都用福州話跟她講:「妳讓我操一下」,這句話讓她感覺很不舒服,於是她拒絕行房。原本一審判丈夫敗訴,不准離婚,但高等法院認為雙方已經無法溝通、所以共同生活意義已蕩然無存,而且也不會有共同生活的可能,所以雙方也不會有修補婚姻的機會,因此逆轉改判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