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集團今天發布託付寶產品,並宣布投入2億元設託管專戶保障收益,金管會回應,保證收益為類存款,不論是直接或間接保證收益,託付寶仍不合規定,必須先界定在金融體系的角色,才能決定是進入沙盒實驗或採業務試辦方式。
▲街口集團8日發布託付寶產品,並宣布投入2億元設託管專戶保障收益,金管會回應,保證收益為類存款,不論是直接或間接保證收益,託付寶仍不合規定。圖為街口集團執行長胡亦嘉。(圖/中央社)
街口支付原預定要開辦台版餘額寶的「託付寶」,由於廣告宣稱「可享有1.5%年化收益率」,踩到金管會監理紅線;街口執行長胡亦嘉昨天也親自拜會證期局溝通。
胡亦嘉今天提出託付寶將成立一個「託付寶服務託管專戶」,共提撥新台幣2億元作為補貼使用,採取多退少補的機制,針對少於1.5%年收益時作補貼。
不過,金管會證期局官員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 以託付寶另設專戶作收益補貼來看,在現行法規上仍不合規定。
官員說,託付寶不屬於金融體系,但街口投信及街口支付都是屬於金管會管轄,因此,街口投信所訂的投信契約與合作商家都要符合法規,無論是直接或間接保證收益都不合規。
證期局官員進一步指出,保證收益為「類存款」概念,此舉涉及到銀行業務,但託付寶僅為街口支付的商家之一,未來要先界定在金融體系的角色,才可看是否要突破現行法規進入監理沙盒實驗,或是走業務試辦的方式。
官員表示,街口可以遵循先前好好投資「基金即時互換平台」與群益「基金T+0申贖技術」沙盒案例,在突破現行法規下作創新。
他舉例,好好投資雖為科技公司,但為了進入金融市場,也界定自己為證券經紀商的角色,因此建議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或託付寶可以遵循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