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人為了預防生病後要自己負擔大筆醫療費,通常都會買保險來以防萬一,大陸浙江杭州一名王姓女子在2018年3月通過代理人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女性健康險」,在同年9月時,她就被診斷罹患乳腺癌,需要切除整個右乳。術後王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想不到保險公司卻因為某項原因拒絕支付,讓王女相當傻眼,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審判結果也終於在近日出爐。
▲王小姐透過代理人向保險公司買健康險。(示意圖/資料照)
據《現代快報》報導,王小姐投保的「女性健康險」,內容包括「意外身故20萬、乳腺癌10萬、其他婦科癌8萬、女性生殖系統惡性腫瘤住院津貼100元/天,保費為385元(約新台幣1660元),保險期限為1年」。她在2018年3月透過代理人買進保單,投保人是王小姐,被保人也是王小姐,但她9月被診對初乳腺癌時,保險公司卻不理賠。
保險公司表示,王小姐罹患的癌症屬原位癌,不在保險項目裡面,但王小姐認為,整個投保過程由保險代理人在線上完成,雖然保險公司提供的格式合約有「排除原位癌」條款,但她從未收到任何保險條款和簽訂任何投保須知,保險公司也從沒告知她免責聲明,因此她一狀告上法院。
近日審判結果出爐,法官認為保險公司以原位癌不屬於其承保範圍為由拒絕賠償,但對於什麼是原位癌、原位癌與其承保的癌症有何區別、投保人所患疾病是否屬於原位癌的解釋權歸屬等問題,保險公司在王小姐投保時均未向她解釋、說明,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敗訴,須賠償王小姐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萬元)及相對應的住院理賠金。(藍詩孟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