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菲律賓最高法院近日宣布否決一項支持同性婚姻的動議,菲律賓人權委員會今天呼籲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和雙性人(LGBTQI)社群繼續努力爭取平權。
▲菲律賓最高法院近日宣布否決一項支持同性婚姻的動議,菲律賓人權委員會9日呼籲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和雙性人社群繼續努力爭取平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菲律賓同志權益支持者法席斯(Jesus Falcis)於2015年向最高法院請願,盼最高法院裁定「菲律賓家庭法」把婚姻「定義和限制於一男一女間」的規定違憲。
菲律賓最高法院6日宣布否決這項動議。最高法院大法官李昂能(Marvic Leonen)表示,菲國憲法並未基於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達來定義或限制婚姻,最高法院也了解LGBTQI社群面臨遭歧視和邊緣化的歷史,以及他們爭取平權的努力,但應經由國會來正式認可他們的伴侶關係。
ABS-CBN新聞網報導,菲律賓人權委員會發言人戴基爾(Jacqueline Ann de Guia)今天發表聲明說,人權委員會尊重最高法院裁決,雖然這項裁定未認可同性婚姻,但最高法院了解到LGBTQI社群爭取平權的漫長歷史,包括不因伴侶關係選擇遭歧視,「我們(從中)看到希望」。
她在聲明中表示:「我們鼓勵LGBTQI社群及其盟友繼續努力,不斷以各種方式主張自己有權跟其他人一樣被平等對待。」
戴基爾說,人權委員會呼籲菲國政府,尤其是國會,審視關於這個議題的現行法律和政策,確保各項法規中不存在對特定群體歧視或助長暴力的字眼。
菲律賓人權委員會是依據憲法設立的獨立政府機構,主要工作是調查違反人權事件、宣揚人權意識及加強維護人權。
逾八成菲律賓人信奉天主教,在教條規範和教會反對下,菲律賓法律禁止離婚及同性婚姻。
菲律賓家庭法限定只有一男一女能夠結婚,還規定同性戀可以做為終止婚姻關係或合法分居的依據。
民調機構「社會氣象站」(SWS)2018年3月調查顯示,對於「應該有法律允許兩男或兩女民事結合」,約61%菲國民眾反對、22%贊同、16%民眾尚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