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車主晚上將汽車停在澄清路上一黃線與紅線相交接處遭檢舉開罰 900 元,車主認為明明是停在黃線為何要開罰?因此提出申訴,警方到現場勘查後發現黃線長度為 2.3 公尺,短於車身,汽車停黃線後車身一定壓紅線,因此駁回申訴。
▲車輛停黃線、紅線交界處,一樣要吃罰單(圖/警方提供)
一名車主不滿明明將車子臨停在黃線,卻收到紅線違停的罰單,因此提出申訴,警方到現場實際丈量後,發現車主停車的位置是位在黃線與紅線交接處,該處黃線長度僅為 2.3 公尺,若汽車停於黃線上,部份車身一定會超出黃線而壓到紅線,因此駁回申訴。
▲車輛停黃線、紅線交界處,一樣要吃罰單(圖/警方提供)
警方也表示,紅線依規定全日禁止停車,只要車身有超越紅線,就算輪胎沒有壓到,就屬於違規,警方也提醒民眾必須找適當位置停車,若停於紅線不僅會被開單,還有可能會被拖吊!警方也表示,對這樣紅黃線交接又過短不合理的交通工程,也已反映交通局,建議將黃線延長或取消黃線,避免有駕駛人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