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國際理財平台,增加特定金錢信託資金的靈活性與流動性,金管會於去年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並各銀行申請辦理;其中,上海商銀為繼公股合庫銀行後,首家獲准開辦的民營銀行。
▲金管會於去年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並各銀行申請辦理;其中,上海商銀為繼公股合庫銀行後,首家獲准開辦的民營銀行。(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Solomon203 CC BY 3.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9年2月公告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並開放國內銀行遞件申請辦理,對投資人來說,資產可以做質押借款,資金運用更有彈性,也有助於銀行推動財富管理業務,擴大財富管理業務規模。
上海商銀今天表示,去年6月底向金管會遞件申請開辦基金自行質借,經金管會審核內部管理規範及相關契約,並通過資訊系統控管機制的檢測,於去年12月23日獲准開辦這項業務。
上海商銀也為繼公股的合作金庫銀行後,第一家獲准開辦的民營銀行,上海商銀指出,自去年12月27日正式開辦後,已順利完成3筆動撥。
上海商銀表示,開辦基金自行質借,標的納入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內外的基金、債券等,可協助投資人長線持有理財商品,讓客戶以該標的取得融資資金後,能更靈活運用於實質需求面或理財投資面,並為市場注入新活水。
此外,為避免投資人過度擴大財務槓桿以及銀行業務人員不當招攬的行為,金管會也要求銀行應確實訂定內部管理規範、建置系統架構以及制定風險控管機制,才能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