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底時邀請朋友到家中跨年慶祝,沒想到他趁「小芬」喝醉躺臥在沙發上休息時,性侵小芬得逞,事後雙方透過line對質後,小芬憤而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小芬到朋友家跨年,慘遭對方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劉男2015年12月31日晚間找了多名男女到家中慶祝,事後見到小芬醉倒在沙發,故意坐到對方身邊,並以手指伸入小芬的口中,見對方酒醉無法反抗,性侵小芬得逞。
過程中,小芬感覺嘴巴有異物而清醒,但因手腳無力而無法反抗,隔天用LINE不斷逼問劉男,劉男才坦承性侵且向小芬道歉,小芬事後哭著在友人陪同下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審理時,劉男辯稱事情經過太久他早已忘記,且當天僅用手指伸入小芬的嘴裡,否認性侵。法官審酌2人對話等內容,加上小芬指證歷歷,因此不採信劉男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4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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