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3歲劉姓男子,去年4月間在臉書一人分飾兩角,騙取未成年少女裸照,如果少女不從,劉男就利用對方不懂法律的弱點,恐嚇少女「我去警察局報案」、「法院見」等語,甚至還要求特定姿勢,拐騙少女裸照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劉男事後已與少女及其家人和解,依脅迫兒童製造猥褻物罪判劉男3年6個月徒刑。
▲小宣慘遭劉男拐騙自拍裸照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間,劉男先後以「徐浩哲」、「徐小庭」創立一男一女的假帳號,他先以「徐浩哲」加少女「小宣」(化名)好友,接著又以「徐小庭」與小宣攀談情色話題,最後誣賴小宣害「徐小庭」被「徐浩哲」看光身體,要小宣也自拍裸照,以示公平。
小宣一開始不答應,劉男便不斷怪罪小宣「你跟那個男的串通好騙我」、「你是故意讓我給他看光光」等語,讓她感到內疚,劉男還以「我剛剛跟媽媽講了」、「我去警察局報案」、「法院見」等語恐嚇,小宣迫於無奈之下,才自拍裸照給劉男觀賞。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劉男事後已與小宣及其家人和解,且劉男沒有前科,因此依脅迫兒童製造猥褻物罪判劉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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