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泰國春武里府(Chonburi Province)一名38歲台籍男子盧子揚涉嫌殺害中國籍妻子(33歲),並將妻子手腳捆綁、頭部以黑色塑膠袋套住,眼睛用黃色膠帶封住後,將身軀凹折塞入行李箱後,拋向大海,箱屍漂流到東部班普拉(Bangpra)海灘。泰國警方於10日發現屍體、12日下午循線逮捕盧姓男子。刑事局國際科指出,涉案盧姓男子為我國通緝犯,因詐欺、偽造文書、侵占等案件遭地檢署通緝,潛逃居住泰國。
▲中國籍妻子遭台灣籍丈夫殺害,並捆綁手腳塞行李箱棄屍大海。(圖/翻攝自泰國網)
綜合泰媒報導,當地警方於10日晚間接獲報案,民眾稱發現一具女屍,警方到場展開調查,發現死者為33歲中國籍女子,去年8月與丈夫來到泰國租屋,當時已懷胎6月,後在當地產下一子,不料半年後卻傳出死亡。警方後續循線追查,並在12日下午逮捕了中國籍女子的丈夫、台灣籍盧子揚。
盧子揚被捕後向警方供認犯行,但辯稱因2人經營的服裝出口生意出問題,加上孩子國籍喬不攏,才會痛下毒手勒死妻子。
▲中國籍妻子遭台灣籍丈夫殺害,並捆綁手腳塞行李箱棄屍大海。(圖/翻攝自泰國網)
刑事局初步調查,盧子揚原本在台從事旅遊業,2015年因詐領旅遊團費、盜刷信用卡等案挨告,他在當年6年潛逃出境,檢方2016年對他發布通緝,逃亡泰國。盧1月8日與妻子(中國廣東、33歲)發生爭執,失控殺死對方,泰國警方於10日發現屍體、12日下午循線逮捕盧子揚,由於犯罪地點發生地在泰國,將依泰國法律進行司法審理及入獄服刑。
▲盧姓男子將中國籍妻子勒斃後裝箱拋屍海中。(圖/翻攝自泰國網)
▲盧子揚12日被泰國警方逮捕。(圖/翻攝自泰國網)
刑事局指出,盧男於泰國涉嫌殺人罪,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適用我國刑法,故我國具刑事犯罪管轄權,一旦泰國司法偵審且服刑完畢後,泰國將移交我方遣返回國,屆時將解送地檢署及法院偵審辦理。國際法關於刑事犯罪管轄權多採屬地原則,雖犯罪地點皆不在我國領土範圍內,但根據刑法第7條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2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我國仍具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