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屏東報導
桃園市陳姓一家四口人,2017年9月間開心出遊到屏東縣玩「吉普車」越野體驗,不料在活動過程中,駕駛為閃避水坑不慎翻車,其中僅2歲大的小女童遭拋出車外,因頭部直接撞擊地面,搶救送醫後仍不治身亡,女童父母認為因駕駛疏失才導致車禍喪失愛女,氣得提告,而屏東法院經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姓駕駛緩起訴處分、另外莊姓業者則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夫妻帶女兒體驗越野活動,為閃躲水坑車體翻覆,小女兒不慎飛出車外身亡。(示意圖/翻攝網站)
據《ettoday》報導,2017年9月10日上午,桃園市一對夫妻帶著2名女兒到屏東縣滿州山的168關道,去體驗吉普車越野活動,當時母親坐在在副駕後方、父親抱著小女兒坐在駕駛正後方,而大女兒則是坐在父母中間,一家四口正開心體驗刺激的越野感受時,駕駛突然為閃避左前方水坑,整台吉普車不慎翻覆,導致小女兒當場拋飛車外,重摔至地面,因頭部受到嚴重撞擊,緊急送醫後仍不治身亡,父母傷心欲絕,認為業者有極大疏失並提出告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雖然是張姓駕駛不慎所導致意外發生,但莊姓吉普車業者承辦越野活動,車輛安全措施也明顯不完善,必須負起連帶責任,最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姓駕駛緩起訴處分、莊男則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案經審理後,屏東地方法院發現,吉普車內竟僅有安全帶卻無「插座口」,安全帶根本形同虛設,非常誇張罔顧旅客安全,因此最後判處莊姓業者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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