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病毒研究所昨(4)日宣布,已將尚未上市的美國公司在研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抗武漢肺炎病毒用途,申報為中國發明專利,事後引起廣泛質疑,專家也認為申報成功可能性不大。
▲武漢病毒研究所將「抗武漢肺炎病毒」申報為中國發明專利。(示意圖/資料照)
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官網昨天公布,病毒所與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國家應急防控藥物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聯合研究發現,瑞德西韋和氯奎(Chloroquine)兩種藥物在細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感染,但在人體上的作用還有待臨床驗證。
武漢病毒所在這篇題為「我國學者在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藥物篩選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的文章表示,上述合作雙方單位聯合聲明,「對在我國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識產權壁壘的藥物瑞得(德)西韋,我們依據國際慣例,從保護國家利益的角度出發,在1月21日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
陸媒新京報報導,瑞德西韋是美國製藥企業吉利德公司(Gilead Sciences)尚在研發中的藥物,用於治療伊波拉(Ebola)出血熱,目前正在進行第二和第三期臨床研究。
此前,吉利德全球首席醫療官帕西(Merdad Parsey)曾代表公司聲明說,瑞德西韋尚未在任何國家獲得批准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證實。
聲明說,在這次武漢肺炎疫情中,瑞德西韋作為試驗性藥物,用於少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急症治療。吉利德正配合中國生產部門展開一項隨機、對照試驗,以確定使用瑞德西韋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是否安全和有效。
據報導,武漢病毒所這次申報的專利是瑞德西韋「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新用途。但全球健康藥物研發中心主任、北京清華大學藥學院院長丁勝認為,武漢病毒所申報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他解釋,吉利德公司已將瑞德西韋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專利,雖然新型冠狀病毒作為新出現的病毒並未明確寫入,但已經包含在冠狀病毒的概念中。
此外,依中國「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武漢病毒所申請的抗新型冠狀病毒新用途與吉利德公司已申請的抗冠狀病毒用途具有接近性,也不可能申請成功。
更重要的是,吉利德公司擁有瑞德西韋的化合物結構專利,這也是一款藥物最核心的專利。丁勝質疑,即便武漢病毒所申請成功,也不握有瑞德西韋的結構專利,而無法應用,「就好比用鏟子挖地,你手中沒有鏟子,怎麼挖呢?」
在他看來,科研人員認為自己有新的發現去申請專利,本身沒有錯,但能不能獲得專利授權是另一個問題;而在此時中美兩國科研臨床團隊合作的背景下,又提出其他訴求,也有些不合時宜。
另據第一財經,武漢病毒所這次宣布申報專利一事引發熱議。輿論質疑「在10天前武漢病毒所就申請了專利,他們是都早就知道瑞德西韋有效?」;「美國藥企研製的藥物為何他們可以申請專利?」
還有網友批評武漢病毒所並未作出任何「工作推進」,卻在美國發現瑞德西韋對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有效後,第一時間發表論文。
報導引述中國業內人士分析,武漢病毒所申報的不是藥品結構專利,也非藥品合成專利,而是運用專利。
據分析,吉利德公司不會在運用方面申請專利,因為瑞德西韋的適應症只在中國目前疫情中需要大量使用,而吉利德自身沒有臨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