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貌取人 陽光基金會金門推臉部平權

35歲的金門女孩淑妍因燒傷臉手受創,成長過程中備受霸凌。她今天在縣政府呼籲大眾以同理心和尊重的角度對待傷友,縣府與陽光基金會簽承諾書推臉部平權,矢志營造友善社會。

▲副縣長黃怡凱(右)與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左)簽署承諾書,支持並推動臉部平權運動。(圖/中央社)

金門縣政府在多媒體簡報室宣布啟動「臉部平權運動」,淑妍到場現身分享說,3、4個月大時因火災意外,臉手嚴重燒傷,住進陽光基金會;歷經10年手術和漫長的復健,到小學三年級才重建完成,返回金門。

由於身上疤痕明顯,淑妍常受到陌生人異樣的眼光,甚至路人會說,「妳怎麼燒成這樣、妳父母怎麼把妳照顧成這樣」,讓她和家人很難過。求學時,同學更為為她取了「螃蟹手」綽號,還作弄說「不能碰到她的東西以免被傳染,會變魔鬼」等惡意玩笑。

當時的淑妍不知道如何回應,只好自我「邊緣化」,也因此變得自閉、沒自信;直到大學時參加培力課程,淑妍才慢慢走出來,克服對人際的恐懼,並從學業和工作中逐步建立了自信。

蛻變後的淑妍積極關懷傷友,協助陽光進行宣導。她說,雖然因為燒傷而在外表留下疤痕,但除此之外自己與一般人並無不同,很希望大家不要單憑外表就判斷「傷友能力不行或有問題」,期待社會能夠平等的對待燒傷顏損傷友。

淑妍期盼因自己站出來,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傷友的處境和臉部平權的重要。她說,教育孩子「同理心」與「尊重他人的不同」十分重要,也期盼社會大眾勿以貌取人,讓每個人不再因為外表而受到傷害。

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表示,台灣地區每8個人就1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因此基金會積極推動「臉部平權」,希望營造友善環境,讓顏損朋友不再因外觀遭受異樣眼光與不公平的對待。基金會未來將持續在金門縣募集學校、在地商家、企業、團體加入響應行列。

金門縣政府由副縣長黃怡凱代表與舒靜嫻簽署推動承諾書,黃怡凱表示,教育單位已率先響應,將臉部平權運動函發至各學校推廣宣導,並同時納入109年度友善校園生命教育計畫,促使學童能夠從小建立用同理、尊重、平常心的觀念對待「長得不一樣的人」,共創幸福和諧的友善社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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