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受傷的短耳鴞年初在金門縣被發現時,足爪疑遭利器割傷,經金門動保團體照顧後康復,今天野放。金門縣議員董森堡提醒,擅自飼養猛禽恐觸法,發現傷禽應交專業單位救治。
▲一隻受傷的保育類猛禽短耳鴞年初被發現時,足爪疑遭到利器割傷出血,經悉心照料後復原順利,5日成功野放。(圖/中央社)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獸醫師王鈺明受訪表示,近來台灣地區寵物界時興飼養猛禽,因此發生不少動保糾紛與受虐事件。
王鈺明指出,金沙鎮青嶼張姓農友1月初發現這隻受傷短耳鴞後,急忙通報董森堡後轉交協會處理。經檢傷發現短耳鴞體態消瘦、精神活力不佳,足爪疑遭利器割傷,導致出血。
王鈺明說,這隻短耳鴞先前可能被短暫飼養,才發生受傷的憾事。幸好經過緊急包紮處置,給予皮下輸液及止痛安置,並透過室內減光飼養、降低干擾等照料,牠逐漸恢復健康,飛行能力達到野放標準。
由於這隻短耳鴞失去利爪,等同失去獵捕覓食能力, 王鈺明特別為牠施行麻醉後,磨尖遭到剪平的鈍爪,照養復健後,今天終於重返自然。
協會表示,短耳鴞為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受傷的足爪可能是人為利器造成,這種行為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董森堡指出,鴞科鳥類擁有圓形的顏盤、偌大的雙眼,這種鳥類晝伏夜出、行蹤隱密,以農田中鼠類為主食,不僅是可愛討喜的猛禽,更是農民除鼠的好幫手。
不過,他提醒擅自飼養猛禽有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虞,農友如果發現傷禽,應該交由專業單位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