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花姓男子前年12月間,嫌超商內販售的行動電源一顆要價699元實在太過昂貴,竟趁店員不注意竊走2顆行動電源,事後經店員清點貨物發現商品短缺後,報警逮人,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嫌判花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花男前年12月7日晚間6時許,前往新北市板橋一間超商內,趁陳姓店員不注意,竊走一顆要價699元的行動電源逃逸;事隔不到24小時,花男又在隔天上午8時許,前往超商,趁著同一名店員不注意下,再度行竊行動電源逃逸,後續經店家清點發現貨品短缺後,報警循線逮捕花男將他移送法辦。
花男遭逮後否認犯行,起初聲稱自己只是將行動電源拿起來欣賞,後來將它放到其他貨架上;但事後卻又改口稱,認為價格太昂貴,因為急著返家才會將行動電源擺到其他貨架上。
法官認為,照常理來說,若發現不想購買的商品,不是放回原位,就是交給店員,花男行為與常理有違,因此不予採信他的辯詞,認為僅是訟卸責之詞。
法官審酌,花男正值壯年,竟不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反企圖不勞而獲,數度恣意竊取他人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要非可取,因此依竊盜罪嫌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2顆只要1398元的行動電源,花男如今要用9萬元來買。(示意圖/翻攝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