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過去民間不少傳言,不想違建被拆除,找民代就可處理,無論此事真假與否,北市府即(10)日起,只要違建拆除有重大爭議或執行涉有公共安全之違建,無論自身申訴或民代協調,一律送「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過程公開上網,達到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從今天起,台北市違建無論透過民代或自行申訴,一律送到爭議處理委員會處理。(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違建所有人如對違章建築認定或執行拆除有疑義,除施工中查報、不符臨時展演辦法所搭建之臨時性建築物、經訴願決定或經行政救濟程序判決確定、已申請審議並作成決議者,及未受有查報處分之案件等。皆可向建管處臨櫃申請、郵寄或線上等方式申請審議。
爭議處理委員會小組會議預計每週召開會議1~2次,會議將由資深建築師、律師、土木及結構技師、航測影像判讀專家等組成之府外委員3至5人進行審查,並作成決議。
若因案件複雜無法作成決議者,則提請由全體府內、外委員,成員包括社會局、地政局、法務局、政風處、建管處代表等合計21人,開會決議之,其決議內容一律公開上網供民眾檢視。
張明森指出,對於處分無爭議,且符合拆除要件之違章建築,建管處即依法執行拆除。惟若因個案強制拆除後,導致當事人生活陷於困境或造成社會問題者,爭議處理委員會將協調相關機關提供社會福利、法律諮詢等資訊,以維本市府對弱勢民眾的關懷與協助。
另當事人對於違建之認定或執行拆除有疑義者,除申請爭議處理委員會審議外,亦可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行政救濟,主張原處分機關違法或不當,保障應有的權益。
張明森說,北市府成立「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並將所有決議內容一律公開上網,期能達到公開透明及增加社會參與之目的,讓社會大眾共同審視本市府處理違建之決心,以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