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羅姓男子與老婆2016年結婚後到軍中服義務役,沒想到進入軍中不到10天,妻子就離家出走,至今3年半音訊全無,羅男多方尋找未果,憤而向台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妻子不僅沒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聲明、口頭陳述,判決書指出,羅妻惡意遺棄,判准離婚。
▲台南市一名男子服義務役,妻子竟直接離家出走3年半。(圖/資料照)
判決書顯示,羅男與妻子透過友人介紹認識,2015年底第一次結婚,隔年4月20日因家庭因素先離婚,隔天又辦結婚登記,兩人婚後無子女,妻子也很少待在家裡。
兩人2016年4月20第二次辦理結婚登記後,羅男入軍中服義務役,沒想到4月底妻子就離家出走,3羅男服完兵役後多次尋找老婆都一無所獲,妻子3年半以來音訊全無,他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請求離婚,但妻子沒有出庭也未提供書面聲明,宛如人間蒸發。
法院判決,羅妻離家出走迄今行蹤不明,也沒有舉證任何拒絕與丈夫同居的正當理由,惡意遺棄先生,羅男依民法訴請離婚屬正當,准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