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林姓男子透過臉書隨機加女網友,得知對方離婚後,誆稱自己是法師可以替她招桃花,2018年與妻子開車至高雄找對方聊天,再以介紹工作為由邀她至台南,晚間3人同床睡覺之際,林男趁著妻子熟睡性侵女網友。事後被害人不甘受辱提出告訴,林男辯稱是女網友先勾引他,但法官未採信,依強制性交、傷害罪判林3年10個月。
▲台中市一名男子趁老婆熟睡時性侵女網友。(圖/資料照)
2018年4月中,林男與老婆開車到高雄與女網友見面,雙方前往KTV唱歌聊天,熟識之後林男邀請女網友至台中,女網友不久後搭火車北上找林男夫妻,但女網友才剛到,林男又稱要處理弟弟的官司,開車載著老婆、女網友一起至台南,3人當晚借宿林男弟弟女友住處,且同睡在一間房。
凌晨時分,林男見妻子及女網友熟睡,色心大起伸手撫摸女網友大腿、臀部,女網友驚醒後林男又強行抓住她的手,要求她撫摸生殖器,最後性侵得逞。
林男事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女網友先撫摸他的生殖器,再引誘自己跟她發生關係。判決書指出,女網友既然已知林男妻子熟睡一旁,應該知道只要稍有不慎就會被林妻察覺,但林男長期與妻子同床共枕,熟悉妻子睡眠習慣,深知老婆熟睡後不易醒來,才會趁機性侵女網友,依強制性交、傷害罪判林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