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被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傳喚馬英九出庭。檢方指控中廣股權交易,馬英九指示賣給趙少康且透過汪海清說樂觀其成;律師駁斥,馬英九僅盼交易能協商並沒指示。
▲台北地方法院12日對三中案中的中廣公司股權交易案開庭,傳喚時任國民黨主席的前總統馬英九到庭。(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對三中案中的中廣公司股權交易案開庭,傳喚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到庭,對案件爭執與不爭執部分進行討論。開庭過程中,馬英九並未發言,全程由律師表達意見。
法官提問馬英九是否知道就中廣股權交易部分,從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報告而得知高育仁以及趙少康為潛在買家?在交易協商過程有無任何指示?
馬英九委任律師回答,沒有印象買家是誰?印象中也沒有任何指示以及建議;直到民國95年11月6日張哲琛上簽呈,才知買家有誰。
公訴檢察官指控,依照錄音譯文,前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與趙少康在95年3月7日的對話,汪海清跟趙少康說,張哲琛已告知馬英九,馬英九指示出售給趙少康還說「主席樂觀其成」。
馬英九委任律師駁斥,汪海清就算有對趙少康說「主席樂觀其成」,用意應該只是加強趙少康購買中廣股權;馬英九是否對汪說是有疑問的,就算汪是直接或間接得知「主席樂觀其成」,僅代表馬英九希望交易能進行協商,並沒指示要使趙少康取得中廣股權。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等人,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等案中,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的損害,涉犯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107年7月間對他們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後,針對不同犯罪事實及不同被告,陸續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