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案開庭 檢察官火氣大:歡迎與本署切磋指教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卡神」楊蕙如等人被控侮辱公署、公務員案,14日上午召開審查庭,包括請假的被告蔡明福委任律師在內,檢辯光是在「程序」上的攻防就相當激烈,檢方一度嗆聲「歡迎與本署切磋指教」,聽完律師的辯詞,還氣到發抖。雙方也針對是否要發函外交部釐清大阪辦事處算不算行政機關,檢方採證手機內紀錄過程是否合法辯論,氣氛有些火爆。

▲楊蕙如被控侮辱公署罪開庭,戴著口罩的楊蕙如面對媒體追問,皆不發一語。(圖/記者楊佩琪攝)

楊蕙如的委任律師表示,起訴書是在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後才收到,還是以平信收到,檢方從起訴到卷證送交法院、被告手上,足足花了45天時間,根本前所未聞。痛批檢方遲遲不送卷證,放任媒體、輿論發酵,流言排山倒海而來,被告權力蕩然無存,導致身心俱疲,對於檢方任意選擇性採用卷證,提出嚴正抗議。

檢察官則反駁,檢舉楊蕙如的人數相當多,該些檢舉案與本案皆有證據共通,需要時間分析、釐清、送審。流程並無不法,絕對經得起考驗「歡迎與本署作切磋指教」。

由於律師認為與本案相關的大阪辦事處並非公署,聲請函請外交部確認,但檢方認為沒有必要,辦事處是否為行政機關,應由法官進行判定,無法從外交部得到答案。

同樣被告的楊蕙如友人蔡福明則因出國,請假未到庭,委由律師到場。律師對於檢方的指控顯然相當不以為然,檢方陳述後要求補充,直指都是檢方在講,恐造成筆錄都是一面之詞。

律師認為,檢方取得蔡福明手機內容並不合法,因為蔡福明是在檢方高壓偵訊情形下提供手機讓檢察官檢視,但檢察官未經蔡福明本人同意,擅自檢視其他內容,最後作出扣押手機等證物的決定。對此,檢方強調,手機內訊息取得、扣押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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