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前法官朱梁,因被發現任職期間,3年內多次翹班買春,被送監察院彈劾,另一前法官曾謀貴因接受案件當事人的宴請、餽贈,甚至為朋友到市議會請託,也被移送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13日判決朱梁免職,曾謀貴部分則是停止任用1年。
▲法官翹班上酒家、框小姐買春,辯解當時不是用法官身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朱梁因被發現自2014年12月起3年內,買春16次,每次時間最短30分鐘最長1小時,超過一半次數是翹班,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通姦罪。不過朱梁強調,他不是以法官的身分買春。不過監察院認為,其翹班買春行為,已影響民眾對公正審案的信任。
曾謀貴則是被控曾在1999年間,接受毒品犯宴請,2015年10月、11月間,又在住處及辦公室,與案件當事人會面,接受餽贈、參加餐會。甚至在沒有請假或請公差狀況下,赴市議會為朋友請託。監察院認為曾謀貴嚴重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同樣給以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