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印製「汽機車安全駕駛」文宣,背景建築插有「五星旗」,遭眼尖民眾舉發,高市警局昨天深夜發布懲處令,交大陳姓大隊長等3人遭記過和改調非主管職務等。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印製「汽機車安全駕駛」文宣,背景建築插有「五星旗」。(圖/中央社)
高市警察局今天表示,經警局內部開會研議,決議加重懲處,並要求全面回收文宣摺頁,也要求廠商重新印製及追究責任。
高市警察局表示,此案承辦人彭姓警務員負責文宣繕校,未能察覺圖片舛誤之處即時更正,顯有疏失,從嚴從重究責記過2次;鄭姓組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並改調非主管職務;陳姓大隊長記過1次。
高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是印製108年度交通宣導文宣摺頁,今年2月13日被民眾發現圖像中出現「五星旗」,查出文宣是印製廠商以網路免費圖稿印製,交通大隊校稿時未能即時察覺舛誤之處,致印製後發送各分局轉發民眾宣導,交通大隊於當天接獲反映後全面回收文宣。原懲處為業務承辦人與組長記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