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告發前行政院祕書長簡太郎,在「慶富案」中涉嫌濫權施壓公股行庫董事長,高雄地檢署2017年11月間查無不法簽結,簡太郎也對黃國昌提起誣告訴訟,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慶富案與公共利益相關,可受公評,因此給予黃國昌不起訴處分。
▲「慶富案」前立委黃國昌告發簡太郎施壓銀行團,挨告誣告。(圖/資料畫面)
慶富公司董事長陳慶男因利用虛偽增資方式,向多家銀行詐貸63億元,被依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全案偵辦期間,時任立委的黃國昌多次爆料並赴北檢告發簡太郎。
因質疑簡太郎利用擔任行政院秘書長職務,為慶富公司爭取無擔保貸款,並找公股行庫董事長密談,涉嫌濫權施壓,觸犯貪汙治罪條例。
全案由北檢移轉至高雄地檢署偵辦,雄檢認定簡太郎確實因陳慶男的陳情,找銀行團開會協調,但因各銀行是否參與皆為自行評估,查無施壓情形,予以簽結。
事後簡太郎對黃國昌提告誣告、妨害名譽。檢方認為,慶富案與公益相關,為可受公評之事,黃國昌僅質疑簡太郎找銀行團開會的作法有疑慮,為合理評論,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