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林姓計程車司機,2018年某日凌晨,載到一名酒醉女子「小萱」(化名),他見小萱趴臥在後座毫無意識,竟將小萱載到一處工地,性侵小萱得逞,完事後,小萱要求林男將他載往養生館找朋友,小萱一下車隨即哭著向對方呼救,養生館員工立即報警處理。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利用公眾交通工具犯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小萱搭計程車遭林男性侵,法官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姓運將2018年8月13日凌晨載到因酒醉無法自行行走的小萱,他見對方不勝酒力趴臥在後座昏睡,認為有機可趁,竟將對方載到一處拓寬工程的施工圍籬內,不顧小萱反抗,性侵小萱得逞。
完事後,小萱請求林男將她載往基隆一處養生館找朋友,才剛下車小萱就因為酒醉乏力趴靠在階梯上,林男見狀,隨即進入養生館詢問,小萱一見救兵到,哭著向對方呼救,「救救我,司機強暴我」,養生館員工立即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是性交易;法官勘驗各項事證以及證人說詞後,不採信林男說詞,依利用公眾交通工具犯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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