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桃園25歲陳姓男子與林姓女子交往時,蒐集林女多張裸照,未料兩人卻在2019年7月感情生變,陳男竟在林女住處附近張貼其裸照,企圖讓林女家人、鄰居看到;甚至恐嚇林女要將裸照放到網路上供其他網友觀看,林女不堪其擾便報警處理,這時陳男才覺得後悔。桃園地檢署表示,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考量到陳男犯後態度,需參加2場法治教育,予以緩起訴處分。
▲陳男因張貼前女友裸照在其住處附近而感到懊悔,檢方便判陳男緩起訴。(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間,陳男時常要求林女傳裸照給他,也會在兩人視訊時截錄林女裸露畫面。沒想到2019年7月兩人感情生變,陳男便將裸照任意張貼在林女家門口、社區門口及車子擋風玻璃前,故意讓林女家人、鄰居與路人看見。事後林男還把視訊時竊錄的畫面,與網路論壇網址一同傳給林女,恐嚇要將畫面上傳到網路上,供網友們一起「欣賞」。
林女為此向警方報案,偵訊時陳男坦承犯行,因兩人感情生變,才想用散布裸照的方式報復。陳男事後為此感到懊悔,寫下悔過書答應賠償林女損害。檢方認為,由於兩人達成和解,且陳男犯後態度良好,故判其緩起訴1年,需參加2場教育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