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敲下議事槌!通過紓困條例…游錫堃感動發文300字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產業,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法案。這也是立法院長游錫堃擔任院長後,第一次敲下議事槌通過的法案,他也在臉書發文「感謝朝野達成共識.終於三讀通過」。

▲游錫堃臉書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游錫堃表示,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於今日13:56 三讀通過!這屆立委就職至今未滿一個月,開議到現在僅五天,在行政院與立法院全體委員的努力下,這部攸關防疫安全與國民生計的法案,今天終於順利通過!「而這也是我首次敲下議事槌,親身見證並參與的重要一刻,非常具有全國人民團結對抗逆境的意義。」

游錫堃說,四個政黨、12 個版本的草案,歷經 13 小時的馬拉松政黨協商,與4個多小時的院會討論表決以及多次的幕僚會議,他感謝各黨與提案的委員們,展現防疫如同作戰的急切性,每個過程不辭辛勞、全力以赴,在這非常時刻共體時艱讓法案順利三讀通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三讀條文指出,由主管機關認定為必須居家隔離、檢疫者,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職、扣全職獎金、解聘;受隔離檢疫者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在隔離期間申請防疫補償。此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者,亦同。

另外,申請「防疫隔離假」者,如果未違反相關規定,其隔離或檢疫期間,得於2年內申請「防疫補償」,但有支薪者不得重複領取。對於給予員工「防疫隔離假」的機關團體,其給付員工請假期間的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的兩倍,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的所得額中減除。給付員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的薪資,亦同。

罰則部份,若有哄抬或不當囤積防疫物資(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的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等物資),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500萬罰金;罹患武漢肺炎不遵行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給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罰金;受檢疫者違反規定,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游錫堃臉書發文(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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