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今(28)日是二二八事件73週年紀念日,前總統馬英九前一天先至二二八紀念碑前致意緬懷這段歷史傷痛,今日上午則出席「無悔的鬥士-陳明忠先生追思會」,同場還有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新黨前主席郁慕明等人。馬英九會中,向所有二二八、戒嚴時期不當判亂及匪諜審判案件受難者與家屬表達歉意與慰問,並強調,歷史真相不容遺忘,必須記取教訓才不使悲劇重演。
▲馬英九今日出席「無悔的鬥士-陳明忠先生追思會」。(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二二八事件發生3年後,我才出生。」馬英九說,有些人認為二二八事件經過這麼久的時間,國家也已經賠償了這麼多的錢,為何每年還要紀念、道歉?「關於這一點,近30年來我的想法都一貫。二二八事件是臺灣近代史上巨大的歷史傷痛,無論如何療傷止痛,都不容易完全抒解。面對歷史,必須就事論事,是非分明;面對家屬,必須將心比心,療傷止痛」。
馬英九表示,44年前(1976年),自己剛到美國哈佛大學攻讀法學博士,「有一天,記得是11月27日,我在圖書館的紐約時報上看到由『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所刊登的全版廣告,聲援台灣的良心犯(Prisoner of conscience, POC,即政治犯)陳明忠先生。當時我對他的生平一無所知,但自此對這個名字留下深刻的印象」。
馬英九強調,從留學美國後,就長期關心、重視二二八,1990年他擔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就開始參與行政院推動的二二八事件平反工作,如出版報告、建紀念碑等;1993年,他出任法務部長,奉命推動《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立法工作,1995年立法院三讀通過(2007年改為「賠償」條例)。馬英九說,在他卸任總統前,已大致完成條例設定的目標,例如賠償受難者、四次延長賠償申請時間至13年、恢復受難者名譽、成立基金會、為受難者立傳、設立國家紀念館、繼續發掘真相、普及相關歷史教育等。
▲二二八事件73週年,馬英九向受難者與家屬道歉。(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馬英九表示,2005年2月27日,他當時擔任台北市長兼任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時,陳明忠應邀到國民黨中常會發表演說,他轉述當時陳明忠指出,二二八事件不是「台獨運動」,二二八與白色恐怖都是根源於國共內戰的時代悲劇,受害者沒有本省外省之分,必須要還原歷史,也要以積極的作為消弭因悲劇所留下的族群仇恨,讓同樣的苦難不要在下一代發生。後來,當時的國民黨主席連戰,率團赴中國大陸展開「連胡會」,為兩岸關係破冰,也為三年後他總統任內的兩岸全面和解、合作與和平,奠定基礎。
馬英九說,陳明忠當年到國民黨中央演講,其他二二八受難者與家屬並不諒解,質疑陳明忠「投降」,但他認為陳明忠是「大時代的勇者」,也是「滄桑歷史的見證者」。馬英九指出,陳明忠曾說,「我生錯了時代,但沒有做錯事,就這一點來說,我沒有遺憾。」馬英九則認為,「他沒有生錯時代,而是時代錯待了他」。
1947年二二八事件時,陳明忠加入台共領袖謝雪紅所領導的「二七部隊」,擔任突擊隊長,3月16日率領學生參與了著名的南投烏牛欄之役,與國軍交火,失利後逃亡,遭到政府通緝。所幸他在二二八時曾保護臺灣省立農學院周進三院長等外省籍教授,因此倖免入獄。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陳明忠又因叛亂、顛覆政府等罪名,兩次被判刑入獄,總共坐了21的牢。第一次入獄時年僅21歲,人生的黃金歲月都在牢籠中度過。他與妻子及妻子的兄長,都是二二八與白色恐怖的雙重受難者。馬英九強調,「今天是二二八事件73週年,在追思明忠先生的同時,我再次向所有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受難者與家屬,表達歉意與慰問。祈願中華民國國運昌隆,人民安居樂業,兩岸和平繁榮。永遠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也出席「無悔的鬥士-陳明忠先生追思會」。(圖/記者林恩如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