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芷卉/台北報導
「蘇打綠」樂團主唱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因「歌曲著作權問題」對簿公堂,日前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吳青峰以及其唱片公司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對此,吳青峰透過所屬的環球唱片公司發表聲明並「驚覺慘遭15 年來最信賴的人惡意刁難對待」,對此,網紅律師賴瑩真則認為,青峰雖然遭北檢起訴,但不代表他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腳。
▲吳青峰台北小巨蛋演唱會慶功宴。(圖/記者林聖凱攝影)
賴瑩真提到青峰會被起數有兩個重點,第一,青峰將創作「專屬授權」給林暐哲;第二,則是「自動續約」條款,這兩項都是不利於青峰的合約條件,不過,賴瑩真後來也強調:「青峰不一定會被判刑」她表示根據青峰一方的說法,其實雙方在2018年9月間就已會面,雙方也都同意詞曲版權授權不再續約,因此在同年12月底共同發表聲明,表示不會再繼續合作了,「以雙方當時的態度看來,確實對不再續約這件事,是沒有什麼爭議的。」
▼▲律師賴瑩真解析青峰個案。(圖/翻攝自瑩真律師YouTube)
賴瑩真也說,通常法律上或是契約上,要求以書面通知,「只是為了慎重起見,或者是存證上的必要而已。」因此她認為雖然契約上面有約定,必須要以書面通知他方才能終止合約,「但如果可以證明雙方對於終止合約確實都是知情且同意的話,難道一定還要有書面通知的形式才能夠終止嗎?我想這個部分還是有蠻大的爭議存在。」
▲律師賴瑩真解析青峰個案。(圖/翻攝自瑩真律師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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