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一補習班彭姓負責人對外自稱台灣大學化工學系畢業,但遭家長質疑,沒想到彭男竟偽造假的學位證明,還故意向補習班老師抱怨「我只是覺得台大不怎麼樣」。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公印文罪,將彭男判處4月有期徒刑。
▲一補習班負責人偽造台大學位證明,還故意向旗下老師抱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彭男為招攬學生,自稱擁有台大化工系學士學位,但遭到家長質疑,為了平息流言,彭男竟偽造假的學位證書,並故意讓補習班老師看到該證書,抱怨「我只是覺得台大不怎麼樣,沒用在文宣」。
但因家長與彭男事後發生訴訟糾紛,檢警一查,發現彭男根本沒有台大學歷,因此將他送辦,檢方依偽造公文書罪起訴。
不過彭男依舊否認造假,也否認故意向老師抱怨,但包括家長、老師都指證歷歷,法官認為,彭男不僅損害台大的學位資格管理正確性,也使大眾對學位資格認證制度缺乏信賴,因此判決彭男有罪,處以4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