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先前受邀錄製莒光園地,還與總統蔡英文同台,事後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發文痛批,內容提及「館長是有7項前科的人」等字句;先前士林地院判李天鐸必須賠償30萬元,還要在臉書道歉15天;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後,再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李天鐸。
檢警調查,2019年5月20日,李天鐸在臉書專頁《李天鐸軍事論壇》發文,指出館長是有毒品、竊盗、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及共同強制罪等七項前科的網紅;不僅如此,李天鐸還聲稱,總統蔡英文「瘋了」,竟與館長共同錄製莒光園地《我從軍我驕傲》節目,蔡總統以為三軍都不知館長過去?
▲「館長」陳之漢認為自己提出良民證後,還被繼續攻擊才提告。(圖/翻攝自Youtube)
館長則主張,他遭李天鐸攻擊後,隔天隨即拿出良民證澄清,但對方並未道歉,還在臉書專頁繼續攻擊;李天鐸還供稱,7項前科一事是引述自網路,他沒有必要查證,亦無法律責任問題。
館長認為,他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當時有參加921震災,退役後與人合資健身俱樂部,熱心公益不遺餘力,卻遭李天鐸損害個人形象,遂對他提出誹謗告訴;李天鐸庭訊時表示,他是誤信網路文章才會發文,並無誹謗館長意圖,但檢方不予採信,仍依加重誹謗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