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竹報導
法務部矯正學校一名陳姓同學,日前指控遭同舍同學強迫自己為對方口交。新竹檢方偵辦後發現,陳男幫對方口交前,並未被限制自由,也沒對外呼喊求救,且雙方性行為結束後,陳男也直接回床就寢,並無異常,因此審理後,認定馮男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男控訴在學校遭同學性侵。(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不起訴書指出,陳男指控,他於2019年9月間某日深夜,遭同舍的馮男在廁所以手強壓他頭部,逼迫自己為對方口交得逞;檢方庭訊時,馮男坦承被口交,但否認有強制性交犯行,表示是陳男自己願意的。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馮男叫陳男起床後,陳男先環顧四周、視察身邊環境後才走向廁所,接著馮男赤裸上身坐在馬桶上,馮男清洗下體後開始接受陳男口交,事後陳男漱口後回房就寢。
檢方認為,陳男幫對方口交前,並未被限制自由,也沒對外呼喊求救,且雙方性行為結束後,陳男也直接回床就寢,並無異常,因此審理後,認定馮男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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