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莊姓男子,他明知張姓女子已經結婚,竟在2018年11月間相約前往雲林斗六逛夜市,接著入住當地一間摩鐵做「水療」,共處一室長達4小時才離開,7天後2人又前往另一間摩鐵消費,張女丈夫當晚帶著警察抓姦,事情才曝光,張女丈夫憤而對莊男提告求償。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莊男應賠償張女丈夫40萬元,可上訴。
'
▲莊男帶張女摩鐵偷情,當場被對方丈夫抓包。(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莊男明知張女已經結婚還育有一子,仍執意展開不正常的交往關係,2018年11月某日下午駕車一同南下雲林斗六,2人在某摩鐵共處一室長達4小時,7天之後又前往另一間摩鐵消費,張女丈夫帶著警察前往抓姦,整起事件才曝光。
法官審理時,張女丈夫提出莊男下體驗出張女DNA等事證,莊男則辯稱,2人之間是清白的,之所以會在下體驗到張女的DNA,「可能是她吃口香糖叫我拿去丟,我又去上廁所才會摸到。」莊男如此一說後,令在場的人全都傻眼。
法官認為,莊男的口香糖之說不合理,況且與有夫之婦進出摩鐵,已經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範疇,足以侵害陳男的配偶權,因此裁定判他須賠償張女丈夫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