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13日發生一起隨機殺人案,一名32歲的林姓騎士,騎機車到中正路某超商附近,準備接姊姊下班,沒想到卻遭23歲的王姓男子,持刀從背後狠捅一刀,送醫不治,王男落網後表示自己「理智失控」才犯案,罹患精神方面疾病,曾前往醫院求診。律師林日春表示,王男持刀往林男後背惡狠狠刺一刀的行為,實務上通常會被認為有殺人意圖,就算王男用「傷害致死」抗辯,獲採信的機率並不高。
▲王男落網後遭法院裁定收押。(圖/資料畫面)
檢察官昨天(14日)相驗林男遺體,認為此案涉嫌謀殺、一刀斃命,須謹慎釐清,僅在報驗單上的死亡原因欄填入「暫冰存」,為了確認王男這一刀究竟捅到何處?捅了多深?傷到哪個部位?17日將會同法醫解剖,釐清林男確切死因。
而王男落網後表示自己「理智失控」才犯案,罹患精神方面疾病,曾前往醫院求診,似欲以精神疾病開脫,其律師則主張王嫌是傷害致死,沒有殺人犯意。台北地院認為,王男犯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可能,因此昨晚(14日)審理後,裁定王男收押。
律師林日春表示:「王男持料理刀隨機往林男狠刺一刀的行為,究竟是殺人還是傷害致死罪?攸關兩者的刑度差別(殺人罪法定刑最重是可以判處死刑,然而傷害致死最重則是無期徒刑),依照目前司法實務的認定,不能因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原無宿怨,事出突然,就認為無殺人的故意。
且王男行為當時,主觀上是否有殺人之故意,應斟酌其使用兇器的種類、兇器的用法、攻擊的部位、下手輕重等各項因素綜合考量,王男持刀往林男後背惡狠狠刺一刀的行為,實務上通常會被認為有殺人意圖,就算王男用「傷害致死」抗辯,獲採信的機率並不高,且本案又是隨機犯案,惡性更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