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去死」女韓粉楊姓女子被控在臉書、社團等網路上造謠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涉貪汙500億挨告,刑事部分,楊女被判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16日宣判,判決楊女得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上刊登道歉啟示,全案可上訴。
▲日前開庭,楊姓女子的家人相當氣憤,拿國旗貼紙檔媒體鏡頭。(圖/記者楊佩琪攝)
楊女被控於8月間,在自己的臉書及挺韓社團內,發文散播陳菊於擔任高雄市長期間涉嫌貪汙500億元,還強調,韓國瑜當總統,才能「把這些人送到大牢關」,只是韓國瑜覺得說出來了可能有死於非命的風險,因此絕口不提,至於該項消息來源,是「根據調查局官員傳出的。」陳菊因此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
日前開庭,楊女親自上陣,聲請傳喚女兒作證。楊女的女兒證稱,母親透過臉書發布文章後有拿給她看,她當場質問「有經過查證嗎?沒經過查證的不能刊登。」母親因此刪除貼文,但何時刪除,她不清楚。
▲楊姓女子開庭時,被法官訓誡「人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圖/記者楊佩琪攝)
楊女則表示,她看到該篇文章後,因為是高雄在地人,覺得文章寫得很有可能才會轉發文章。不過被法官問到為何覺得「很有可能」?楊女卻又表示,她只看了文章前半段,陳菊有沒有貪汙、什麼500億她不知道,且她並沒有指名道姓蔡英文或是陳菊,只是看完文章後覺得很可笑。
不過法官進一步問,為何認為陳菊有貪汙的可能,楊女還是不斷強調她不知道500億,她文章只看前半段,對什麼500億她沒興趣,讓法官忍不住勸誡「人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責」。
楊女強調,當時女兒告訴她沒經過查證不能刊登,她也把文章刪除,不知道台灣這邊怎麼會有截圖,整篇文章沒人按讚、沒人分享或留言「14分鐘就截圖來告我,有人刻意監控、監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