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6)日宣布,鑑於近日境外移入的確診案例暴增,經過行政院各部會討論後,決定全國高中以下的師生停止出國,到本學期上課日結束(7月14日)為止,盼從防疫觀點從嚴防範。不過此舉卻引發「是否有法源依據」、「牴觸憲法」的疑慮,對此,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今日表示,防疫情勢嚴峻,建請總統考慮發布緊急命令。總統府稍早也表示,「目前尚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之考量。」
▲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資料圖)
林昶佐指出,現行《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籠統的規定是否能限制《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居住遷徙自由,這在法律界掀起相當大的爭議。他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依照上述意旨來看,不管是《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或《傳染病防治法》所謂必要的處置,恐怕仍缺乏明確授權主管機關得以發佈禁止出國之命令。
林昶佐認為,此次全球疫情變化快速,立法程序恐趕不上病毒的傳播與即時實際情況的發展,台灣需要各式緊急且彈性的相對應作為以便「超前部署」。而且,未來如果疫情發展更為嚴重,可能也有進一步的緊急措施必須採取,屆時若還繼續在現行法律位階的範圍內尋求授權,更形困難。「因此,我建請總統審慎考慮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由行政院會議決議發佈緊急命令,再請立法院追認,做好把關的責任。指揮中心也能獲得更充分的授權,進行嚴密的防疫工作,保障全體國人的健康安全。」
不過對此,總統府稍早也表示,有關迄今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包括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授權充份,故目前尚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之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