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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子宮外孕不理會!胎兒撐破輸卵管喪命 醫師判賠+坐牢

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2010年間,新竹一名擁有美國伊利諾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的蘇姓婦產科醫師,替懷孕7週、有明顯子宮外孕徵兆的34歲鄭姓孕婦看診時,卻僅開藥讓她回家,晚間鄭女因回家服藥嘔吐、腹痛幾近休克,再度回診所就醫,但因腹痛、暈眩等無法下車,而蘇姓醫師卻只上車幫鄭女打止吐針,未給予任何醫療檢查就要她回家休息,直到隔天凌晨,鄭女生命危急 ,轉送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急救仍不治,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蘇姓醫師讓被害人錯失妥適診療的機會,判決應賠償家屬806萬元。

▲法院判蘇姓醫師1年4月、賠償死者家屬806萬元。(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判決書中指出,2010年11月9日上午,鄭姓孕婦因暈眩、下腹部劇痛,到蘇姓醫師的診所看診,經過超音波檢查後,蘇姓醫師雖懷疑鄭女疑似有子宮外孕,但當下卻僅開藥讓她回家休息,不料晚間鄭女服藥後,仍持續嘔吐,腹痛幾近休克,再度回診所就醫,卻因身體不適無法下車,蘇姓醫師只上車幫她打止吐針,未給予任何醫療檢查就要她回家休息。直到隔天凌晨,鄭女情況危急、幾乎失去生命跡象,胎兒撐破輸卵管送醫不治,被家屬一狀告上法院。

但蘇姓醫師卻聲稱,是被害人與家屬延誤看診,推說是其他醫院誤診、急診手術不當,才讓鄭女死於院內感染肺炎等,但說詞不被法官採信。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一審將蘇男判刑2年,高院維持刑度但緩刑2年、須賠償家屬300萬元;高院更一審提高賠償金額到480萬元,緩刑5年;高院更二審認定蘇男沒有悔悟、未與死者家屬和解獲取原諒,改判1年半且不予緩刑。去年7月,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1年4月且不予緩刑,全案定讞,蘇男須入獄服刑。民事部分,新竹地院法官判決應賠償死者家屬合計8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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