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兩塊農地相鄰,胡姓、蘇姓地主因界址糾紛而交惡,雙方鬧上法庭,意外扯出一段婚外情,胡男當著法官面前語出驚人,怒控對方強姦自己老婆,而胡妻也坦承曾與蘇男私通;雖然蘇男矢口否認,反控胡男妨害名譽,但一、二審皆敗訴,判胡男無罪。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胡男、蘇男長期交惡,胡男曾逮到蘇男偷採自家釋迦園幼果,因而報警提告偷竊,而蘇男則反控胡傷害罪。2018年4月民事開庭,審理界址官司時,胡男竟語出驚人,直指自己的老婆被蘇男強姦,更說妻子曾兩度為此事輕生,蘇男為此怒控胡男妨害名譽。
台東地院傳喚胡妻作證,胡妻證稱自己十幾歲就嫁給胡男,很少出門,有次蘇男來到田裡找她聊天,2人認識約1個月就發生關係,交往了好一陣子,因蘇男不想結束關係,曾數度威脅她,將之前床上影片公開,更說一次在釋迦園工作時,遭他大力撲倒她親吻、侵犯,在忍無可忍之下,將此事告訴丈夫。
法官審酌,胡男陳述妻子遭蘇侵犯一事,是聽信妻子所言,無法證明言論內容為真,但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不能以誹謗罪刑責相繩,一審判決胡男無罪;案經檢方上訴後,仍維持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