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3年前租下位在新北市一間套房,提供給綽號「小煥」的女子使用,小煥將該間房用來做為性交易場所,媒介越南女子賣淫,主打「60分鐘2500元」、「給你會飛的感覺」等,吸引嫖客上門。新北地院依幫助犯圖利容留性交等3罪,合併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林男租下套房提供給應召集團從事性交易。(示意圖/資料照)
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間,49歲林男分別向3位不知情屋主租下套房,並將套房提供給綽號「小煥」的女子使用,將房間用來做為應召集團的性交場所,媒介越南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並在網路論壇刊登「消費方式:60分鐘2500元(完整一次完成)」、「只想給您一種感覺,會飛的感覺,初登場」等語。
應召集團作風大膽囂張,引來網路員警懷疑,喬裝成嫖客與應召集團成員聯繫,雙方約定好性交易地點後,警方前往並表明身分,循線將林男等人逮捕到案,而他也供稱不諱。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涉犯幫助犯圖利容留性交等3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月,合併執行5個月,如易科罰金,則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