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開設美容坊黃姓男子,他聘用女子「花花」(化名)擔任服務小姐,而正常消費方式為按摩90分鐘1千元的價格,但他卻放任花花在店內以500元加購價,提供客人「半套」性服務,黃男因此遭警方逮捕送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黃男放任按摩女提供性服務,法官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黃男在高雄一間美容坊擔任負責人,而花花則是他旗下的服務小姐,消費方式為按摩90分鐘收取1千元,其中黃男可分得300元,另外700元歸花花所有。
為了賺取更多金錢,花花在服務客人時,以500元加購價,提供客人「半套」性服務,因此生意絡繹不絕,驚動警方上門,將黃男逮捕送辦。
法官庭訊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都有告誡旗下小姐不得進行性交易。法官認為,縱使黃男未直接分得小姐半套性交易所得,仍可藉由小姐之猥褻行為獲取更高營業收入,因此審理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