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一所私立大學陳姓男大生,3年前邀19歲女同學小盈(化名)來到租屋處錄製歌曲,小盈才進屋就遭陳男撲倒強吻、撫摸下體,甚至出言羞辱「妳就是那麼欠×」等語,事後還辯稱這句話是情趣用語,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6月,民事部份高院則判陳男應賠償51萬元。
小盈指控,自己與陳男是同校同學,2017年3月13日下午,她受邀至陳男租屋處錄製歌曲,因彼此熟識,便不疑有他的跟著去了,但才一進屋就遭陳男強吻,她將陳男推開後,沒想到陳男更變本加厲,使用暴力強吻她、伸手撫摸下體,性侵得逞,甚至出言羞辱「妳明明就是那麼淫蕩,妳就是那麼欠×,還說不要」,直到小盈崩潰痛哭才罷手。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Pixabay)
隔日陳男主動LINE小盈道歉「對不起」,小盈責備陳男後,見陳男未反駁,也就是默認犯下性侵惡行,小盈因忍受不了內心煎熬,將此事告訴男友,2人前往報案提告。
豈料,陳男出庭後卻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若是性侵,小盈大可轉身離開,但她卻到床邊側躺在牆旁,舉止看起來充滿引誘、挑逗意味,且學校性平會也認定性侵害不成立。
士林地院不採信陳男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陳男一路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仍維持原判決;而民事部份,小盈指自己身心受創,接受長達2年心理輔導,向陳男求償110萬元,高等法院今判陳男須賠償51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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