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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女兒!國中女被拐回家硬上 嚴父爆氣怒告網友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23歲的賴姓男子,先前透過網路結識13歲少女小晴(化名),兩人短暫交往1個月,後來因小晴家人反對而分手,但賴男仍不死心,竟以歸還物品為由約出小晴,再將她帶回家硬上得逞,事後小晴父親氣憤提告,賴男堅稱雙方是兩情相悅,新北地院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3月間,小晴在公車站牌等車,賴男隨即前往堵人,並謊稱有物品要還給她,將小晴騙回自己住家,並強脫對方身上衣物,小晴出聲制止並拼命反抗,仍不敵賴男身形優勢,慘遭對方硬上得逞。

事後小晴哭著回家,父親察覺女兒異狀,遂請妻子代為詢問,未料妻子竟回:「女兒被那個男的吃了!」,小晴父親怒不可遏,隨即帶女兒驗傷並提告;賴男應訊時供稱,他知道小晴未滿14歲,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但他與小晴是男女朋友,並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嘿咻。

▲賴男誘騙小女友回家硬上得逞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指出,小晴供詞前後一致,她的母親得知2人交往後,亦曾告誡「自己的清白不可以被毀了」等字句,小晴也答應母親會守住;倘若她與賴男是合意性交,理應盡力隱瞞此事,但小晴返家後,竟哭著向母親道歉,足認確有性侵一事。

法官認為,賴男明知小晴尚未成年,為了逞一己私慾,仍強行硬上小晴得逞,事後又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欠佳,考量兩人先前是男女朋友,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小晴父母願意原諒賴男,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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