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30多歲的黃姓男子,先前他查看女友小敏(化名)手機,赫然發現她與異性友人的親密合照,兩人頓時爆發激烈口角,黃男竟將小敏痛毆一頓,還強逼對方打分手炮,小敏嚇得趕緊搬家並報案;黃男應訊時辯稱,平常他就走「格雷式」性愛風格,而且兩人和好才會嘿咻,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辯詞,仍依強制性交、家暴傷害等罪起訴黃男。
檢警調查,黃男與小敏幾乎都在室內約會,小敏自認很喜歡黃男,對方卻無法給她「戀愛感」,全是她在配合黃男,讓她感覺自己與炮友無異,所以小敏一度打算提出分手; 去年間某日深夜時分,黃男前往小敏租屋處過夜,赫然發現對方手機相簿內,竟有與異性友人的親密合照,黃男頓時怒不可遏,雙方爆發激烈口角,他一氣之下痛毆對方,導致小敏臉部及四肢等多處挫傷。
兩人一路吵到清晨5時,小敏當場提出分手,黃男竟逼她打分手炮,完事後隨即揚長而去,小敏立刻打給友人哭訴,並在對方陪同下驗傷報案;黃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天兩人已經和好,才進一步發生性關係,而且他平常就走「格雷式」性愛風格,所以小敏身上都會有些傷痕。
▲黃男痛毆又硬上女友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檢方清查後發現,黃男犯案後照常上班,小敏則在友人協助下迅速搬家,而且事後黃男也刪除小敏聯絡方式,顯然和好一事不足採信;檢方反問「格雷式」性愛一事,黃男坦言,他曾綑綁過小敏,因對方喊痛而終止。
檢方根據驗傷單內容,認定小敏遍體鱗傷,與性交過程並無關係;不僅如此,小敏曾向友人抱怨,內容提及「不想只跟黃男當炮友,但是現在已經死心了,想要了斷關係。」、「黃男都會用玩具弄我,我不喜歡這種性交方式。」等字句,因此不採信黃男辯詞,遂依強制性交、家暴傷害等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