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在鐵工廠工作羅姓男子,日前透過網路認識14歲少女「小美」(化名),2人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羅男不顧小美僅14歲的年紀,甚至還在1個月內與小美發生4次性關係,小美家人事後發現,憤而對羅男提告。苗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羅男8個月有期徒刑。
▲羅男與14歲少女發生關係,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羅男平時擔任鐵工,曾有施用毒品、妨害兵役、竊盜、詐欺等前科,羅男日前透過網路認識少女小美後,在小美剛滿14歲1個月內,前後發生了4次性行為,小美家人發現後,憤而對羅男提告。
苗栗地院審理時,羅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羅男雖非以強制手段滿足一己性慾,並徵得小美同意,但小美年紀尚幼,對性自主權之觀念未成熟完備,審酌羅男犯後態度良好並坦承所為,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羅男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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