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狼師出沒!新北市一名湯姓補習班老師,竟猥褻、性騷擾三名女學生,更假藉教導性知識、每個人生理結構不同為由,拍攝一名女學生下體。一審判湯男三年八月有期徒刑,八個月得易科罰金,湯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仍可上訴。
▲湯男猥褻、性騷擾三名女學生,更假藉教導性知識,拍攝一名女學生下體。(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警調查,湯男於2015至2017年任職於補習班,在2017年請一名女學生進入教室內,湯男拉下鐵門後強拉女學生坐在他的大腿上,親吻女學生額頭及鼻子。事發幾天後,湯男見另一名女學生情緒低落,趁談話期間熊抱親吻女學生的額頭。
湯男離職後仍和女學生保持聯絡,以輔導作業為由帶女學生到租屋,更假藉教導性知識和生理構造,拍攝女學生下體,竟還撫摸女學生胸部、肚子及下體,親吻女學生的眼睛、額頭、嘴巴和胸部。事後湯男發現女學生情緒不穩,竟帶她上汽車旅館,對她伸出狼爪撫摸胸部及下體。變態的湯男又二度約女生上汽車旅館,開口要求發生關係,女學生拒絕後,竟要求女學生撫摸自己的下體。
三名女學生互吐苦水才得知受害者還有自己的同學,驚覺事態嚴重後,便一起提告湯男,一審時,湯男否認否認自己的罪行,辯稱自己沒有做過這種事情。但依據女學生的指證及對話紀錄,且在法庭上更崩潰淚訴「我真的很怕」,法官認定湯男有罪,斥責湯男嚴重傷害三名學生的身心及人格發展,判刑3年8月徒刑,其中8個月得易科罰金。湯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坦承犯行,已從補習班辭職,配合偵審階段調查多次向被害人家長表達歉意,如今從事的工作也不會再和未成年少女接觸,再犯可能極低,而且家中有年邁中風的父親需要照顧,希望能夠爭取緩刑,但遭到二審法官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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