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控涉嫌掏空公司,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31日裁定張綱維以800萬元交保,北檢提起抗告成功,因此台北地方法院2日上午10點30分重開羈押庭,張綱維在10點抵達,哽咽表示自己真的很想死,已經有投資人願意承接遠航,如果他被羈押,投資人恐怕被嚇跑,希望不要斷了遠航的生路。
▲張綱維再度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畫面)
張綱維表示,公司是他百分之百獨資,沒有股東,也未公開發行,公司的錢就是他的錢,無法理解為何自己的錢會變成犯罪所得「全台灣這麼多私人公司,老闆不就都不能管自己的錢」。
至於傳出因為搬錢和員工發生衝突,張綱維解釋,當天很多證人,也有錄影,可以證明他回公司是與投資人一起開勞資會議,結束後1員工拒絕讓他們離開,情急之下才會把員工「抱」開。
張綱維說著哽咽起來,他強調自己是「含冤莫白」,從未如檢方所說違反限制住居處分,且他家中有高齡母親要照顧,孩子又小,他生在台灣死也會在台灣,現在清白被汙衊,讓他「真的很想死」。
張綱維被控27日突然返回公司搬走800萬元現金,並與員工爆發衝突,由於公司內尚有300萬餘元,檢方30日緊急傳喚、聲押張綱維後,為避免高達上千萬元的福委會帳戶內資金也被張綱維搬走,影響員工生計,將1000萬餘元資金以及300萬餘元現金全數扣押。
另因員工表示,31日遠航將有一筆高達1700萬餘元的應收帳款入帳,因此檢方31日再赴遠航,緊急扣押遠航帳戶。此次行動,總計檢方一共扣押遠航3000萬餘元資金。而在張綱維被裁定800萬交保,檢方也經遠航副董事長同意後,扣押一批帳冊及相關文件資料,並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法官認為,檢方提出遠航的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報告等,並非不足以認定張綱維涉犯該些犯罪事實的嫌疑重大。且涉犯的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帳冊罪」,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既然犯罪事實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如何能以具保方式保全證據?北院並未加以說明。
且全案偵辦期間,張綱維曾被命以限制住居,但他竟還擅至遷離,企圖規避檢警查緝,在航空業、國內外也有豐厚人脈、資力甚豐,有逃亡能力。加上張綱維突然把名畫、個人財產搬移到親友處藏放,隱匿資產、籌款安頓親友,有足夠事實認為有逃亡之虞。
尤其全案涉及的財務會計製作及公司重整資料繁雜,還有多名財務、會計相關人員未到案,確有事實足認張綱維有證人及滅證的可能性。
而張綱維涉嫌掏空、背信的金額高達數十億,2019年間涉嫌向遠航詐領現金630萬、300萬元,又於2020年2月24日、3月27日提取1500萬元現金。北院僅要求提出800萬元具保,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