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04/08 10:21 發稿 | 15:32 更新:新增影音 】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8)日主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第37次應變會議暨市政會議,宣布對於新北市公有市場及夜市等地攤商或民眾,今天將正式公告全面戴口罩,違者將依食品衛生安全法處罰,侯友宜指出若是小吃店最少3萬元以上,若是大型餐廳業者6萬元以上;原則上就先勸導,他希望業者一定要戴起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至於民眾部分,侯友宜說會做好管控,進去消費時,也希望能夠消毒、戴上口罩,他相信民眾會自律。
▲新北市長侯友宜宣布今起正式公告,新北市公有市長、夜市、跳蚤市場、假日市場等需全面戴口罩。
侯友宜指出,公有市場的攤商全面戴上口罩,在3月26號已經正式行文要求業者要配合,在連續假期這幾天不斷地宣導;昨天他到黃昏市場以及樂華夜市去看,所有人都已經戴起了口罩。「今天會正式公告、正式實施,我們的宣導期一個禮拜多已經過了,今天正式上路。」
如果沒有配合,是否有處罰?侯友宜說,業者是賣食品的,會用食品衛生安全法,如果經過勸導不聽,會加以處罰;處罰如果像小吃店最少3萬元以上,如果是大型的餐廳業者6萬元以上;「原則上都會勸導,但是我希望業者一定要戴起口罩來,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至於民眾的部分,侯友宜表示,會做好管控,進去時候,希望能夠消毒、戴上口罩,那這個部分,「我相信民眾會有自律性;這段時間我在看,民眾大概百分之90幾,只有少數1、2個沒有戴上來」,市府會請業者配合勸導民眾把口罩戴起來。
而對於民眾是否也有罰則?侯友宜指出,目前就算沒有強制,主要是不斷的勸導希望民眾戴口罩,「我想這個部分按照以往我們的經驗,民眾幾乎都會戴起來;除了少數1、2個以外」,還是會不斷的勸說,「我相信民眾應該會做到」。
▲新北市長侯友宜。
另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補充表示,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人員皆應全程佩戴口罩,衛生局將加強稽查,倘有違反者,經命其限期改善仍不改,有商業登記者可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處6萬以上罰鍰;沒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如夜市、黃昏市場、傳統市場、跳蚤市場,只要有販售食品的「攤商」,則依食安法第14條公共飲食場所管理辦法可處3萬以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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