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琪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高中生五年前和同學阿德(化名),邀請女同學花花(化名)至陳男家中玩電腦遊戲,不料花花竟遭兩人性侵。阿德先壓制花花後,陳男性侵得逞,兩人交換位置後,花花再度遭到性侵。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男7年10個月;阿德因犯案當時尚未成年交由少年法庭判刑。
▲陳姓男高中生和同學阿德(化名),邀請花花(化名)至家中玩電腦遊戲,兩人竟聯手性侵花花。(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2015年11月某天周二上午,陳男騎機車載阿德,花花自行騎乘機車前往陳男住處玩電腦遊戲。心懷不軌的兩人竟聯手性侵花花,阿德壓制花花後,不顧花花的反抗,遭陳男撲上去性侵被害。隨後陳男花花又再度遭阿德性侵。
花花不甘受辱提告兩人,但陳男卻辯稱,三人是高中同學,與花花並沒有發生關係,不清楚花花為什麼會說自己和阿德曾和她發生過性關係。阿德在法庭上證稱,陳男曾問過他「要不要發生性行為」,甚至更要求阿德「幫我架住她的手」。法官根據阿德及花花的指證,從重將陳男判刑。
法官認為,陳男、阿德及花花三人為同班同學,卻不懂得尊重彼此,為了滿足自己的一時的私慾,陳男竟不顧花花的反抗,和阿德一起聯手犯案,造成花花身心靈受創。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陳男7年10個月;阿德因犯案當時尚未成年,則交由少年法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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