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8歲詹姓男子,去年12月間,僅因向同住的哥哥討1百元買菸遭拒,竟持打火機點燃哥哥房間的床墊,導致火勢迅速竄燒,所幸消防人員迅速到場將火勢撲滅,並未釀成人員傷亡,而警方後續逮捕詹男,在今年1月間遭新北地檢署起訴,而近日新北地院作出宣判,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判他2年徒刑。
▲詹男放火燒家。(資料圖)
判決指出,詹男與哥哥、父親同住於新北市新莊西盛街一處老舊公寓內,去年12月3日深夜11時許,詹男向哥哥要1百元買菸遭拒,一時情緒不佳下,竟點火燃燒哥哥的床墊,火勢迅速竄燒,所幸消防人員迅速將火勢撲滅,並未釀成人員傷亡。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考量,詹男雖坦承犯行,但檢察官訊問「之前有無因情緒不好放過火?」、「是否只要你心情不好就會想點火?」時,竟當庭發笑並自承曾燒過報紙,難以認定已深切悔悟,因此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嫌判他2年徒刑。可上訴。
▲警方將詹男帶回偵辦。(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