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最好不要隨便送食物給小孩子,以免吃上官司。中國廣東省佛山市一名60多歲的蘇姓老婦正在田間務農,看到鄰居的孩子在附近玩耍,便將手邊的芭蕉送給她,孩子的父母見狀也沒有阻止,隨後曾姓女童來找朋友玩,朋友便把芭蕉分給她,沒想到曾姓女童吃到一半口吐白沫倒地不起,最後搶救無效身亡,其父母氣得把送蕉的老婦人告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女童吃芭蕉卻意外慘死。(示意圖/攝影者Blowing Puffer Fish, Flickr CC License)
當地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15年,蘇姓老婦人務農時隨手將芭蕉分給鄰居的孩子,父母詢問後得知芭蕉是蘇婦給的,並沒有提出異議,隨後5歲的曾姓女童來找同伴玩耍,孩子也分了一根芭蕉給她,沒想到女童吃到一半便昏迷倒地不起,大人趕來時發現她口吐白沫、臉色發青,送醫後從她的喉嚨挖出一塊直徑5公分的帶血芭蕉塊,隨後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死因是「異物吸入窒息」,也就是說女童是被芭蕉「噎死」的。
女童父母將送蕉的老婦人告上法院,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人民幣73萬元(新台幣約311萬元)的賠償。法院審理時指出,芭蕉確認過沒有毒性,女童死因則是窒息而死,芭蕉也並非蘇姓婦人給予死者,且不止女童一人吃了芭蕉,但其他人安然無事,可見女童的死亡完全是意外,此外5歲孩子已具備獨立進食的能力,發生意外事故應是監護人的責任,蘇婦與女童的死亡無因果關係,無須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