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發生在3月13日的新店隨機殺人命案,自稱「小鄭容和」王姓男子被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檢方還向法官建請法官,應量處最嚴厲之刑。檢方偵辦時曾詢問王男,為何失去理智時,沒有對車上的妻子下手?王男竟回答說:「因為她是我妻子,我的原則是不打女人。」
▲王嫌一氣之下,持刀下車怒捅前方臨停的林姓機車騎士。(圖/民眾提供)
王男日前在新北市新店,開車載著妻子採買生活用品後,原先計畫前往萬芳娘家拿衣服,王男提議在娘家附近吃飯,但妻子生怕遇到前男友,所以不願意,隨後兩人因此引發爭吵,王男一氣之下,將車臨停路邊,持刀下車捅前方的林姓機車騎士,1刀刺中林男左心室,造成其血胸致出血性休克而死。起訴書指出,王男聲稱,當時是第一次和妻子吵架,情緒比較激動,本身也有「解離性人格」,最後理智斷線,右手拿刀,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幹嘛,腦袋一片空白,處於無意識狀態「我當時不知道攻擊人是不對的」,雖然眼睛等感官上可以看到,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
▲被捅的林姓騎士,是家中獨子,與父母同住。(圖/資料照)
王男說:「我不知道刀這麼利」,當下以為林男只會流血,沒想到刺下去會使人喪失生命,想說頂多流一點血,因為「我沒有刺過人」,直到開車離去都還是在無意識狀態,而一旁的妻子持續哭喊:「我們報警好不好!」,王男才慢慢恢復意識。
▲林姓騎士倒地後,王嫌就走回車上。(圖/翻攝自我們是新店人!! 好山好水,就是愛新店)
檢方詢問王男隨機殺人原因,為何不朝身旁的妻子下手? 王男說:「因為她是我的妻子,我的原則是不打女人,這也是之前為什麼會揍牆壁,因為跟前女友發生爭執,我只能揍牆壁,或是衣櫃」。
王男妻子表示,事發前,王男曾與其他民眾發生行車糾紛,不過王男找對方理論時,並未拿出料理刀。檢方檢視王男行兇前、行兇後與妻子、友人及員警的對話,王男的精神意識、對外界事物的觀察與溝通能力都屬正常。
▲事發地點留下大面積的血跡,還有王嫌的留下的安全帽。(圖/翻攝畫面)
檢方發現,王男應訊時,可以清楚陳述行兇細節,面對警方的詢問,還能以對答如流,沒有片刻遲疑或猶豫,還能衡量自身利益、盤算考量,刻意強調自己是「精神病患」,顯然與其就醫資料、實際狀態不符,企圖脫罪。在偵訊時檢方講述的內容還有反駁,認為檢方描述得「太誇張」,可見根本毫無悔悟。
檢方檢視兇刀,是相當鋒利的不鏽鋼料理刀,認為依王男的智識,不可能不知其傷人後果。且行兇時瞄準死者重要部位下手,有意造成死亡,對於死者的求助視若無睹還駕車逃逸,有殺人直接故意。
▲警方在王嫌車上搜出犯案的料理刀。(圖/翻攝畫面)
基於以上事證,檢察官怒批,王男找毫無認識、無過節的無辜人下手,惡性重大且手段兇殘,還企圖以「多重人格」、「精神病」脫罪,使死者家屬蒙受二度傷害,因此向法官建請不應予以減刑,應量處最嚴厲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