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單親、育有女兒的蔡姓男子,因女兒上補習班的關係,他與女補教師常有聯繫,2017年11月某日深夜,女教師因睡不著,蔡男自告奮勇可幫女教師按摩、放鬆肌肉,女教師同意後,蔡男竟在按摩過程中以手指性侵女教師,女教師不斷反抗,哭喊「她有男友、快結婚了」,蔡男才就此作罷,女教師不甘受辱報警提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侵罪判蔡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
▲蔡男幫按摩性侵女教師,法官判他3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蔡男因女兒上補習班的關係,他與女補教師常有聯繫,2017年11月25日凌晨1時許,女教師因睡不著,蔡男自告奮勇稱可為女教師按摩、放鬆肌肉,女教師竟同意蔡男深夜到她家幫做按摩。
按摩過程約2、3個小時,蔡男突然性慾高漲,不顧女教師的意願,直接將女教師強壓沙發上指侵得逞,女教師不斷反抗,哭喊「她有男友、快結婚了」,蔡男才就此作罷,女教師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發現蔡男在警詢時坦言女教師有推他、拒絕他,並說「她有男友了、一直說不要」等語,因此依強制性侵罪判蔡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